建筑物亮化照明方式选择有哪些要求修建物亮化照明的方法要很多,例如泛光照明、概括照明、内透光照明等等,在做一个亮化工程设计时,我们可能会用到很多照明方法,但一定要辨明照明的主次,要注重灯火的相互配合以及所形成的总体作用。别的关于照明方法的挑选,也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,例如:1.泛光照明:除了有特别照明要求的修建物外,运用泛光照明时不宜选用大面积投光将照明均匀照亮的方法;对玻璃幕墙修建和表面材料反射比低于0.2的修建,不该选用泛光照明;2.概括照明:对有着鲜明概括特征的修建物,一般多选用概括照明;比较常见的方法是点光源和线光源。运用点光源时,要注意灯具之间的距离,依据修建物标准以及实际角度等方面来确定。运用线光源时,其形状、粗细程度、亮度应依据修建物特征和角度远近确定。3.内透光照明:对玻璃幕墙和外立面透光面积较大或被照明反射比低于0.2的修建,可运用内透光照明。运用内透光时,光的颜色、亮度、色温要与环境光保持和谐,并且要避免发生光污染。4.重点照明:重点照明的亮度、光色,特征等要与周围环境光,修建物等全体和谐统一。5.其它照明:选用光纤、导光管、激光灯、投影灯等特别照明器材时,应对必要性和